7月1日起国六标准实施或引爆千亿级市场

5月15日,生态环境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四部委联合发布了《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》。按照《公告》要求,自2020年7月1日起,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,禁止生产国
延长"国六"过渡期 11部门推五措施促汽车消费

延长"国六"过渡期 11部门推五措施促汽车消费

4月30日,国家发改委等十一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提出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、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、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、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